本报讯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和企业经营工程中,人们常常要面对各类证明事项,个别不合理的证明事项直接造成了办事难、办事繁。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切实为企业发展添活力,群众办事增便利,区人社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清理行动,主要清理区人社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在办事过程中要求群众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各类证明材料和相关盖章环节。最大限度地砍掉一些非必要的证明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等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或工作人员核查能够解决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要规范办理流程,改进优化服务;对取消的证明事项,要明确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做好政策衔接。
通过梳理,拟保留的各类证明事项29项,拟取消的各类证明事项12项,其中拟保留的中央层面设定的证明事项13项,省级层面设定的证明事项11项,市级层面设定的证明事项5项,区级层面设定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并不再保留。
何斌 汤敖齐 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