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区人社局仲裁院一改过去坐等群众申请仲裁的“坐堂问诊”,走进企业“把脉治病”,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设立“流动调解庭”,打造“和为贵”调解品牌。
据了解,“一调”由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二调”在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三调”主要由区人社局仲裁院进行案前调解。区仲裁院工作人员与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单位的调解员,以及所在镇、街道的调解员共同进行团队调解,尽量调解成功。
“出了争议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区人社局仲裁院院长汤国芳说,为了提高调解效率,区仲裁院设立了“流动调解庭”,随时出发参与各级调解。
去年9月26日,一名务工人员在区仲裁院和某镇人社所的调解下,领到了5万多元工伤医疗款。他对调解工作人员说:“‘流动调解庭’太好了!你们到企业帮我调解,解决了久拖未决的问题,这下我有继续看病治疗的钱了,我从内心感激你们。”今年以来,“流动调解庭”分别深入薛埠、朱林、指前、尧塘等镇区、街道,调解达10余次,成功调解劳动争议近30期,涉及金额百万元。
“‘流动调解庭’贵在‘上门’、情在‘为民’、实在‘息事’、功在‘维稳’。”汤国芳说:“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过程中,我们通过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设立‘流动调解庭’,找到企业、职工权益双维护的最佳结合点,构建了化解劳动争议的科学机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欣慰。”史颖 汤敖齐 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