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飞灰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项目地点:金坛区丹金船闸管理所附近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配置2×500t/d焚烧线),配建总库容约为17.89万m3的飞灰库,用于填埋固化飞灰。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详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ht t p://j t.cha ngzhou.gov.cn/
)
公示,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查看征求意见稿或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网络公示下载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自网络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请于该期限之内提出意见。
(六)联系方式
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张主任0519-82882973,金坛区北环西路155号,2213827635@qq.com)或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周工025-85699127,南京凤凰西街241号,s eul el e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