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2日下午,21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在区法院受审。这起案件也是我省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去年3月初,我区警方接到林业部门移交的举报线索:在金坛城区某酒店内有穿山甲做成的野味菜肴售卖,酒店老板还称其有稳定货源,穿山甲是可以长期供应的一道菜。
穿山甲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无法人工饲养,我区警方随即成立了专案组。侦查后发现,除被举报的该酒店外,我区还有几家私房菜馆也都悄悄售卖穿山甲。警方随即秘密调查穿山甲的来源,线索直指溧阳一水产店。经过长时间的跟踪侦查和技术手段研判,警方发现溧阳这家水产店的穿山甲来源于上海,运输货物的时间选择在半夜三更,所有交易都在凌晨完成。
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我区警方掌握了贩卖穿山甲的整条产业链:由上海卖家从越南、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进行收购,分销至溧阳等地的多个一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再贩卖给数量更多的二级经销商,最后再卖给饭店。
去年6月,我区警方组织50多名警力,兵分多路,在金坛、溧阳和上海等地开展打击濒危物种贩卖集中收网行动,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抓获上线下线20多名案犯,彻底捣毁了一个非法收购、贩卖、加工、食用穿山甲的黑色利益链。
最终,这21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缓刑,并各处罚金3万元到3000元不等。在刑事判决之前,21名被告人已经民事共同赔偿了88万元资源破坏补偿费,并已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邵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