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学敏
近些年,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有几种类型:一种是“农二代”型的“头雁”,即父辈是一直在乡村中创业经营并发展起来的“老头雁”,子承父业,入农创业,逐步成长起来的“新头雁”;一种是“企业家”型或“入乡创业”型的“头雁”,具有在其他产业和经营领域成功创业的经验,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近年来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的召唤,从其他产业和经营领域转入农业产业化领域的新型农业经营者;还有一种是“返乡创业”型的“新农人”“新头雁”,在外打工或求学,近年来响应乡村振兴号召,返乡创业,加入农业产业发展中,并逐步成长起来的“头雁”们。这一批返乡创业的“头雁”是“头雁”学员的多数,也是“头雁”培育应该重点关注的群体。如何让这批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加入者,更快地成长,更好地发挥产业带动作用,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有生力量,同时也吸引更多的人返乡创业,是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第四种“头雁”,是乡村“基层两委”型“头雁”,这类“头雁”的最大特点是在村“两委”中担任职务,以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的身份参加“头雁”培育,是乡村集体经济的带头人。这类“头雁”和前面的几种“头雁”有一定的交叉,比如他们可能是“老头雁”“新头雁”,也可能是入乡创业者和返乡创业者。因为近年来在村“两委”的选举中,各地都有意识地充实了具有产业带动能力和产业经营能力的村“两委”成员。同时在“头雁”培育人员的推荐中,各地也有意识地增加了集体经济负责人的推荐。这使得“两委”型在“头雁”项目学员中占了一定的比例。
这四类“头雁”各有特点,在乡村产业振兴事业中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所有成长较好、发展势头稳健、带动能力较强的“头雁”,都较好地处理了与村集体、村民的利益关系,答好了“利益划分”这个“头雁”发展的必答题,做到了“让利于民、留利于村,与乡村产业发展共成长”。
先说说“老头雁”和他们带领的“新头雁”。“老头雁”这批农业产业发展领域的“老标兵”,大多在乡村产业中创业奋斗了15年以上,经历了农村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的全过程,是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的拓荒者,也是国家土地流转政策的探索者、受益者。当然他们也经历了土地流转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亲身参与了土地流转实践过程中各种复杂问题解决方案的探索,见证了各种应对方案、管理模式的迭代和政策的演进。他们可以说是经历了适度规模化、新的农业经营方式,由传统联产承包制下一家一户碎片化经营的农业经营方式中生长并成长起来的过程。这批人,能一直在农业产业领域坚持下来,并且发展起来,成为地方农业产业化领域的“老标兵”、老模范,是不容易的。他们既有一定的农业经营的规模,也有较好的运营能力,有较强的产业带动效应,也是典型的乡村产业发展的“老头雁”。
在我们的调研中,我们发现,“老头雁”们最骄傲的是他们走过来了,说得最多的则是当年探索中求发展的苦和不易;他们最大的经验,是经历了和村民、村委、乡村基层干部打交道遇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找到了处理和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的方法。而我在深入研究了多个“老头雁”的成功案例之后,一个最大的体会是,“头雁”们只有处理好了与村集体、村民的利益关系,才能在农业产业中扎下根来,谋求发展,发挥带动作用。
同时,这批“老头雁”,大多也都培养出了接班人“新头雁”。我们欣喜地看到,这些由“老头雁”培育出的“新头雁”们,往往天然地具有“老头雁”们的创新探索精神和处理乡村复杂问题的农业经营素养,在开展农业经营模式迭代创新方面有较强的适应性。这批由“老头雁”带起来的“新头雁”,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农二代”。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对农业规模经营和与村民打交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较多的包容和理解,在处理农业经营的各种复杂共性问题中有较多的应对策略,也更加灵活和从容。
与“老头雁”和“农二代”相比较,我们的入乡创业者、返乡创业者就略显“经验不足”了。虽然这其中也有不少成绩突出,发展很好的“头雁”,但由于总数较大,其中做得不好,苦苦支撑,难以为继的;或投而无效,半途而废的;或债台高筑,四面楚歌的,也大有人在。观察入乡创业者和返乡创业者中的成与败,一个最基本的表现就是作为乡村产业的经营者,其经营收益是否能够弥补农民的土地流转费用、用工费用、各种生产成本以及是否能够及时兑付村集体的利益分成,“是”则好,可以继续经营,“否”则劣,将会面临残酷淘汰。换言之,由于土地是流转或托管来的,如果经营者的收入不能及时偿付土地租金和兑现村集体的利益,“返乡创业”和“回乡创业”会表现出较大的脆弱性。因此,土地流转或托管的经营收益的保证,实际上是规模农业经营者最严苛的约束。
如何才能保证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呢?那就是创造更大利益,并做好利益的分配。规模农业的经营者,处理与村集体、村民的利益关系,与其他领域企业的利益关系,从原理上有两种路径,一种是“从水缸里淘水”,一种是“到大海里行船”。所谓“从水缸里淘水”,就是从既有的小利益中仔细切割,以求达到各种利益的平衡。而所谓“到大海里行船”,就是创造更大的利益,以产业大发展为村民谋求土地流转收入、工资收入、股权收入等大利益,化解村民对眼前小的利益的斤斤计较,化解村委对村集体经济长远利益的担心。
总之,“头雁”们要想在农业产业化中行稳致远,首先必须创造出更多的经营价值,用于覆盖各种需要兑付的利益,包括村民的利益和村集体的利益,并有能力践行让利于民、留利于村,与乡村产业发展共成长的乡村产业发展理念。
“头雁”培育能给“新农人”什么样的教育和帮助?可以做哪些有意义的创新尝试?如何培养一批有担当、有情怀、有能力的乡村振兴带头人,助力乡村产业兴旺?本报特邀郑州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学敏与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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