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督查巡查处处长范海燕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战略部署,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延安市和河南省安阳市考察时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没有乡村振兴,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的基础和支撑,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经之路。我们要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理论指导,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组织保证,加快产业发展,增强内生动力,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懈奋斗。
一、坚持理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了大台阶,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民生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撑。习近平同志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并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党“三农”工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站在历史的新起点,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务必充分认识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强化做好“三农”工作的思想武装,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迈出新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扛牢政治责任,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的形势下,在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世界动荡变革的特殊时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的三件大事就是保证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外出考察,在陕西、河南调研时指出,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发扬延安精神和红旗渠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在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要继续压紧压实责任,发挥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预警响应作用,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实现平稳过渡,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我们要深刻体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在总书记心中的分量、在我们党全局工作中的地位,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成果来之不易,时刻保持政治清醒、牢记“国之大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强化组织保证,以责任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对各级党委政府责任进行了明确:“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健全强有力乡村振兴推进机制,以责任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形成全社会合力促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历史和实践证明,党管农村工作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政治优势,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根本上要靠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出台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更加明确,顺应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需要,扎实推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以责任落实来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四、加快产业发展,健全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当前,我省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总体呈现出“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特点,主要问题是规模小、布局散、链条短,品种、品质、品牌水平都还比较低,一些地方产业同质化比较突出。据统计,2022年我省脱贫人口人均经营净收入2224元,仅占人均纯收入的13.8%,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脱贫人口在产业发展上还存在不足,产业增收的支撑度还不够。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和根本所在,扎实推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就要大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壮大集体经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赋予强大动能。要做强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做好农业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和全力发展主导产业,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大力开展产业发展“十大行动”,围绕“一县一特”发展思路,做大做强油茶、蔬菜、优质稻、优质水果、中草药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加收入。要建立健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组织形式,采取订单收购、最低价保护收购和以生产资料入股等方式,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五、增强内生动力,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
在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多在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上下功夫,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主攻方向,在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上多想办法,推动各类资源、帮扶措施向促进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聚焦聚力。要注重激发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志气心气底气,让勤劳致富的受激励,防止‘养懒汉’。”激发内生动力是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条件,更是广大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念所在。在脱贫攻坚期,我们大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智志双扶”帮助贫困群众立志、明智、强技,为美好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更需要持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激发脱贫群众的信心和能力,让群众参与到共建美好家园的乡村振兴中来。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作用,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加强志智双扶,持续增强脱贫群众自我奋斗意识,巩固脱贫成果。要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持续加大对脱贫重点区域政策倾斜力度,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帮助脱贫地区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产业发展短板。
(本文系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延安、安阳重要讲话精神委托项目“河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