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关于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固始县切实转变观念,积极拓宽思路,从三个方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高位推进抓创建。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创建实施方案,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实地调研指导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二是统筹协调抓保障。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片包联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统筹协作、齐抓共管。三是强化督导抓考核。实行“13710”工作机制,每周督导进展情况,及时发布督导通报,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落实、逐一销号;将创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营商环境考评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陈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