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佳志通讯员范燕彬张中华宰晓芳)“以前乡镇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力,一些事在工作处置中‘心有余而力不足’,而现在有了执法权,真正能够权为民所用,切实提升了我们依法保障群众权益的能力!”11月2日,修武县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任杰在谈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时说。
近日,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城关镇某企业因裸露物覆盖不严,造成扬尘等环保问题,给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经过慎重调查,对该企业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这是该县首例乡镇自主行使处罚权办理的环保类行政执法案件。此案件体现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的广度和深度,真正打通了执法工作“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该县自乡镇机构改革开展以来,厘清岗位设置,统筹人员使用,全县8个乡镇共调整了28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充实到综合执法大队中,人员持证率增长40.3%,设置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执法证件、执法案卷和执法装备配备齐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