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对韩村镇等地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点验监督。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各乡镇政府,再次向其重申社区矫正监管纪律、日常监管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要求其务必在规定范围内活动,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时刻绷紧红线,认认真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