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卫健委前往县第一人民医院等地开展窨井盖检查活动。通过对行人、车辆经常通行的路段进行窨井盖安全查看,暂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张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