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消费者刘先生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刘先生投诉中反映,前些日子他在某汽车4s店看车询价,由于该店在搞活动,刘先生和销售人员孟某确定优惠金额,告知销售员车展还要看车暂时不定。该店销售员说此优惠价只有当天,需交订金订下,订金可以无理由退还。遂先付了5000元订金,并让销售员在合同上注明了可退等内容。
由于没有看中汽车款式,过了几天刘先生告知销售人员需要退订金。销售人员以业务要求,需要等到月底即可退还回复刘先生,于是刘先生耐心等待。在等待中的刘先生有些不放心,中旬去店索要订金示果,答复依旧月底可退。就这样好不容易到了月底,刘先生到该店取退款,但销售员要求提供他人非本地身份证才可办理,否则不退。沟通后销售员承诺,过2天即下个月2日让他来店处理。到了2日刘先生又来到该店,这次销售员向刘先生索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但还未处理退款事项。过了2天刘先生再次联系销售员,但该销售员不能给出退款日期,也不承诺一定会办理退款。无奈之下刘先生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要求商家能够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订金。
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苏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负责人鲍经理联系。经过协调鲍经理表示同意立即给投诉人退订金5000元,并表示会与刘先生联系办理退款手续。分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刘先生已收到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的退款。 (吴士明 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