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逛景点,如果没有陪同人员,几乎寸步难行,因此盲人游景点需要有人一路陪着。那目前苏州市景区景点盲人游玩时陪同人员能否免费呢?
日前,盲人高女士到苏州高新区文昌阁景区游玩,但陪同前往的志愿者顾先生却被售票员拦下要求买票。这件事不仅让高女士为难,也让顾先生很尴尬,“志愿者献爱心,难道还要他们自己出钱买门票?”高女士在社区志愿者高先生陪同下,来到高新区文昌阁景区游玩。高女士给售票员看了残疾人证后,售票员同意免票,但拦下了顾先生,要求他买门票,否则只能在门外等。“我看不见路,没人陪我寸步难行。”高女士怎么解说,售票员都坚持说,“残疾人持证可以免门票,但陪同人员又不是残疾人,一定要买票。”经过半小时交涉,售票员最后勉强同意顾先生免票入园。高女士回家后,对售票员的说法怎么也想不通。有人经查有关资料发现,按照国家对残疾人的保障条例,各个景区都应给予重度残疾人的陪护人免票,而不应把陪护人挡在门外。
记者知道这事后,询问了拙政园、天平山、虎丘等景区,其回应是:重度残疾人的陪护人员入园是可以免票的,但仅限一人。园林部门表示,目前,园林部门管辖下的景点,针对本市及省内盲人、重度残疾人员进入景点,可以免费携带一位陪同人员。但是,其他景点的情况则不清楚。
记者随后查阅了《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42条规定,“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活动中心和体育活动中心等旅游景区、公共活动场所。盲人、重度残疾人等需要陪护的,陪护人员可以免费进入上述场所。鼓励非政府投资主办的上述场所为残疾人进入减免费用。”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有关部门就此事对记者说,《旅游法》第十一条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同时,《旅游法》第十二条指出,“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这两个法条明确指出,残疾人不仅拥有享受便利和优惠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遇有困难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旅游法》第四条还指出,“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这条法则特别强调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当前,在文旅融合大背景下,我们广大旅游景区及相关从业人员也要努力提高景区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好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对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提供好优质服务,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优惠条件,让文明旅游成为一种新风尚。
该局有关部门建议,今后残疾人朋友如果再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向景区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直接拨打12345热线求助。
(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