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苏州市消保委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气会全国百强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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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14

苏州市消保委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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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上午,苏州市消保委为深入推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气会。市消保委秘书长胡震珉、副秘书长吴湘、市中院民一庭助理法官黄源榕、市文广旅局旅游质监所副所长段融、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消费者代表、企业代表、媒体记者50余人出席。

    市消保委发布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安排;市中院发布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障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和网络服务、教育培训、健身培训、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旅游服务、不合理格式条款等六大重点案例;市消保委发布2018年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以及2018年度十大消费维权警示案例;市文广旅局发布《苏州市国内一日游接待合同》示范文本起草等情况。

    相关负责人现场接受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感兴趣的问题。

    市消保委秘书长胡震珉表示,今年将纪念活动由原来的线下转到线上,目的是让更多消费者参与到全市的消费维权事业中来,不断提高实现消费知情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监督权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促进苏州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形成,实现全市消费市场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图:市消保委秘书长胡震珉现场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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