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全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姑苏市监2019年消费提示优惠赠送的灯具缘何无法享受开展3·15消费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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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14

姑苏市监2019年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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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理了往年的消费投诉相关数据,并罗列了相关注意事项,为大家消费保驾护航。

    今年2月1日至2月28日,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共登记接受投诉488件,投诉数量同比增加了54.43%,环比减少55.02%。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21万元。统计数据显示,投诉量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餐饮卫生投诉、服装鞋帽类消费投诉、教育培训类投诉。餐饮投诉91件,占当月投诉总量的18.64%,投诉量同比增长40.45%;服装鞋帽投诉50件,占当月投诉总量的10.24%,投诉量同比增长19.05%,服装鞋帽投诉主要涉及服装开线、洗后缩水掉色、鞋子开胶和配饰脱落的问题;教育培训投诉44件,占当月投诉总量的9.01%,投诉量同比增长144.44%,教育培训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培训机构单方面临时换讲师和更换教学地点、学员因个人原因想取消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教育机构突然关门无法正常履行与学员签订的合同。

    姑苏市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注意三点:

    一、网络消费要多留一个心眼。第一,网购时要查看商家的信用,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商家,全面了解商品的相关信息,查看其它买家的评论、晒图;第二,在网购的各个环节中及时保留网购的截屏、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商品链接等;第三,春节期间有的快递公司可能会停运,易造成快递易延迟,所以尽量不要网购生鲜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

    二、报教育培训勿盲目。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的时候,不要一味的听信这些机构的宣传,要详细的了解该机构的规模及信用,不要被所谓的优惠活动蒙蔽的双眼,应结合自己的情况理性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及课程。另外我们消费者应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与教育培训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最好也以书面形式记载,防止维权时教育培训机构的推诿扯皮、年底收钱跑路。

    三、预付费款消费时要谨慎。要尽量选择口碑好、信誉度高的商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看清看懂书面合同,仔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的使用范围、有效日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的详细注明,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另外与报名培训类似的是,年底的预付款消费也是有被卷款跑路风险的。

    总之,如遇经营者卷款逃跑构成诈骗罪的,消费者可向公安部门咨询、反映、举报;如遇消费纠纷,可先自行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未果的,应及时向市监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刘强 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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