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油因其天然的特性,虽然走进大众生活的时间并不久,但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在网络上,销售商宣传称精油不仅有提高免疫力的作用,还有治疗胆结石、流感、关节炎等功效,然而事实真的如此么?近期,昆山法院就审理的一起涉及精油买卖的消费者维权纠纷,原告为何认为商家存在误导欺诈行为呢?
年前,小谢在香菱经营的网店上购得单价498元/盒的法国某牌“淋巴组合精油”2盒,共花费936元。小谢认为香菱在其网页宣传这款精油产品有改善淋巴循环系统,全身排毒,加速淋巴系统排毒等功效,属于违法虚假宣传医疗作用广告,因精油为化妆品并不是药品,应不具备医用疗效。香菱存在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故向昆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小谢所购商品网页宣传载有:“改善淋巴循环系统,促进淋巴液的流动,加速淋巴系统排毒”、“全身排毒—无毒一身轻”。在该款精油组合的说明书上载有:“功效:改善淋巴循环系统,调解内分泌,消肿,排毒,疏通淋巴,改善亚健康消除疲劳”。庭审中,双方均认可该款精油系化妆品,同时小谢向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香菱销售的“淋巴组合精油”涉嫌违法,该局于日前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香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50元,罚款人民币7万元。
法院认为,小谢与香菱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证据确凿,合法有效。本案中香菱提供的商品“淋巴排毒精油组合”属于化妆品,但香菱在网店中却使用了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的言语加以描述,其行为存在欺诈,故小谢要求香菱作出三倍于商品价款的赔偿,法院予以支持,另香菱已收取大白购物款936元,应一并予以返还给大白。(文中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据了解,市面上的精油产品大多属于化妆品,各个网店夸大宣传其功效都是违规宣传。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谢劲松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