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苏州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信心,苏州市社保中心按照国家要求,持续执行着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2019年1月至4月,苏州市区统筹区(含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下同)、吴中区、相城区累计减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15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2.81亿元、失业保险费支出5.93亿元、工伤保险费支出0.61亿元。累计减少各项社会保险费支出11.5亿元。苏州市区统筹区、吴中区、相城区共有8.14万户单位、122.97万职工受惠,当月共计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4.49亿元。其中减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2.1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负担0.70亿元、失业保险缴费负担1.48亿元、工伤保险缴费负担0.15亿元。
这次降低社保费率后,预计仅仅今年的5-12月,苏州市区统筹区、吴中区、相城区累计节省企业成本就高达35.92亿元!具体政策如下:(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苏州市区统筹区、吴中区、相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19%降至1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苏州市区统筹区、吴中区、相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继续阶段性执行9%(基本医保8%+补充医保1%)的单位缴费比例。(三)失业保险
苏州市区统筹区、吴中区、相城区,失业保险继续阶段性执行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四)工伤保险
苏州市区统筹区、吴中区、相城区,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此次费率调整,市区各用人单位无需至柜面进行申报,2019年5月结算数据自行调整。各单位只需于5月11日后关注月度结算表,根据实际金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就可以啦。
(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