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余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乐余镇商贸城一家商店购买的一箱古井贡酒岁月经典10白酒是假酒。执法人员随即联系古井贡酒厂家维权人员对投诉人购买的白酒进行了鉴定,确系假冒原厂古井贡酒岁月经典10白酒。该商店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商店内仍有一箱加三瓶古井贡酒岁月经典10白酒待售。该店经营者称,上述白酒不是从经销商处采购,而是向别人回收的,看到外包装箱标有“张家港13055HS流通20180625”,以为没有问题,就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回收。古井贡酒厂家维权人员称,上述白酒外包装、酒盒包括酒瓶都是原厂生产的,但是酒瓶盖和酒是仿冒的,造假人员将酒盒从底部打开,将回收的酒瓶灌装其他白酒后,加上自制的瓶盖,再将底部进行封装,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市场,但其包装往往比较粗糙,仔细辨别的话,还是能看出来的。目前,该分局已对该商店进行了立案调查。
(王鹏 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