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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9-05

姑苏区拆除违章“阳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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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钢板做底、几根钢筋做支架,河道上方一家商铺后墙上居然建起了“阳光房”。日前,姑苏区双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网格巡查一中队派出执法人员,对十全街158号商户私搭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消除了十全河上方的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这处违章建筑位于商铺北侧墙壁外立面,仅用一块钢板和几根三角架作支撑,类似于空调外机支架。墙体采用钢制框架结构,并装有玻璃窗,还在外侧安装了晾衣架。更为惊险的是,违章建筑还留有一道门,下面就是十全河河道。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处违章建筑是几天前进行网格巡查时发现的,执法人员也多次上门与商户进行了沟通。在执法现场,这家商户也承认,私搭这处“阳光房”主要是为了夏季乘凉,有客人来了还可以喝喝茶,看看风景。随后,执法人员冒着高温,对该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双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网格巡查一中队队长翁春华介绍,近日执法人员还对吴衙场36-1号两处沿河违章搭建的“阳光玻璃房”进行了拆除,并恢复墙体结构。夏季天气炎热,很多居民或“商户把沿河的违章建筑作为纳凉休息的场所,一旦发生落水事故很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执法人员将继续做好沿河违章建筑巡查工作,确保河道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苏监 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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