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2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税务所所长一行莅临公司,向华春公司颁发 “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荣誉。
“A级纳税人”是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最高级别,每年评定一次。26年以来,华春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弘扬纳税光荣理念,始终坚持诚信纳税、诚信经营、务实工作,认真履行企业责任; 2017年在陕西省上万个企业中脱颖而出,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的肯定与认可,成为荣获 “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荣誉企业之一。
此次“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荣誉的获得,向市场、合作单位、客户展示了华春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对提升华春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推动华春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未来,华春公司将按照“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要求,继续做好诚信纳税工作,为推动华春的健康持续发展及百年华春尽诚信纳税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