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全力“护薪”确保无拖欠

本报讯(记者杨德欣)1月6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严格落实“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仲裁机构要专门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受理窗口,指定专门庭室或人员,畅通案件全程优先处理、简易处理的“绿色通道”,确保快速、限时办结争议案件。

《通知》要求,要着重预防协商。联合工会、企业代表组织,集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宣传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传媒,通过以案说法、仲裁建议书等方式,宣传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争议解决制度,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和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要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对话沟通和争议预警机制,及时排查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积极引导用人单位通过自主协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

同时,夯实基层调解。以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与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其在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实现争议就近就地化解。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争议,通过约谈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等方式,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化解争议。

此外,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案前引导服务,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人民法院各自职责特点和优势,按照有利于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原则,实行案件分类分流,引导农民工合理选择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