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五一、十一等假期前,都会出现景区涨价的消息,面对国家发改委关于“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调整频次不得低于3年”的规定,很多景区钻空子涨价,出现“三年必涨”的怪圈。1月5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对社会公布,其中最受关注的一点就是,取消了原办法中关于“调价频次不低于三年”的说法,并明确提出从严控制价格上涨。据悉,该新办法从2018年1月5日—11日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打破“三年一涨”魔咒,从严控制景区票价
在这次江苏省物价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记者注意到,与2015年发布的《江苏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相比,取消了关于“调价频次不低于三年”的说法,而门票提价幅度也一并取消。同时,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应当保持基本稳定,从严控制价格上涨。
“之前很多景区‘三年一涨’,根据新的办法,即便过了三年也不一定允许涨价,除非景区有明确的正当理由,否则都不给涨价。”江苏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到底什么情况下景区可以提出涨价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因景区核心游览项目增加、游览面积扩大、成本支出大幅增加,确需调整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景区公共服务特性、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从严控制价格调整幅度,并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取消政府定价,鼓励景区非周末打折促销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还取消了此前景区门票政府定价的提法,现在是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江苏省物价局上述人士解释说,“政府定价是不能改的,而政府指导价是可以往下浮动的,这相当于给了景区更多自主权。”
此外,在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鼓励景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
旅游景点项目不开,需要相应降低门票价格
不少时候,因为天气等原因,旅游景点里一些重要项目无法开放,但这种情况下,游客还要花票价原价的钱游玩,让人感觉玩得太亏了。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有一条新增条款,如果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开放或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相应降低门票价格。
在优惠方面,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除了对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外,还新增了一条,鼓励各地及景区在上述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特定群体的价格减免优惠力度。景区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歧视性门票价格。
资料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