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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9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2-09

我区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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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消费者大量购买年货,团圆饭增加、聚会聚餐频繁,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区食安办提醒广大市民,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食品采购要细心。采购食品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超或农贸市场,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购货小票等凭证。

二、家庭聚餐要用心。家庭聚餐时,要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凉菜冷食、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要正确烹调,确保烧熟煮透;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防止交叉污染。

三、外出就餐要留心。外出就餐时,要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四、网购食品要小心。网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就近选择食品经营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高风险食品。

五、食物储存要当心。食物储存时,原料要分类存放,禽肉、水产品和蔬菜存放、清洗、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冰箱不是“保险箱”,冰箱冷藏食物最好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未变质食品,应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六、消费维权要上心。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保存好相关凭证,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或拨打12331、12345投诉。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史银飞 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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