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增值税纳税人将享受更加称心的纳税服务。经济日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系列增值税征管新政策于2月1日起施行,以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
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按照以往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能先预缴税款后再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然而代开专用发票需要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申请,耗时耗力。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继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后,将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此外,增值税纳税申报材料也进行了“瘦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18年2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中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