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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4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2-23

省首批电商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出炉

我区两企业跻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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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经信委和省信用办联合发文,在全省认定了首批25家网络交易平台和82家网店,作为2017年度江苏省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我区的江南春米业有限公司和黄金村食品有限公司成功入选。

去年初,根据省5部门关于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要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我区企业网店经营状况,择优推荐苏牌大米直销店和黄金村有机食品店参加申报,并通过QQ交流、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经常州市级初审上报,被省级5部门认定为首批电商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此次常州市共有6家网店经营主体被认定为示范单位,我区就有2家。

我区将力争通过典型示范、正面引导,推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切实打造江苏电商的放心消费品牌和诚信品牌,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李泉 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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