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证监会近日就退市制度改革公开征求意见,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已提上日程。业界注意到,这次改革意见强化了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意在让交易所在退市制度实施中“唱好主角”。
历史上退市制度经历过多次改革,执行一直是难题。证监会表示,此次修改是在总结2014年该意见发布以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进一步完善。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改调整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强调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工作主体责任,加大退市执行力度。
证监会拟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做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此次修改还明确将对新老划断做出安排。
资料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