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以两个加快推动跨越发展的经验可学可用高淳人大代表团来坛考察我区将着力实施“八大提升行动”消费者权益保护要以人为本公告
第01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708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3-14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我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活动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 3月13日上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费者协会在金沙广场举行了丰富多彩的广场宣传活动。

启动仪式上,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司法局等9家单位在消费维权公开《承诺书》上签字,华润商业大厦、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多家经营单位在规范经营公开《承诺书》上签字,其中华润大厦还倡议在全区率先推行无理由退货与先行赔付制度,不断满足消费者对消费品质的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启动仪式结束后,活动主办方举行了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置了消费者投诉举报现场受理点,发放了“消费安全”等宣传资料,还向消费者传授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在中国银行金坛支行的展桌前,银行工作人员正拿着几张真假混淆的百元钞向市民讲解识别方法。市民杨先生表示,现在市民的维权意识都比较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在收到投诉的时候及时跟进。而市民区女士则对现场科普十分满意,“无论是分辨纸币真假还是食品药品的鉴别,都关系到我们百姓的切身利益,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够常态化,让市民能了解更多。”

“今年我们现场共受理投诉3件,超过1000人次的群众参加了维权宣传并领取了宣传资料。3月以来,我们通过12315、12331热线、12315互联网平台以及来电来信来访,共受理投诉和举报43件。”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吴娟介绍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左玲 文/摄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金坛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61号   邮编:2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