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本通告:
一、倡导文明绿色祭扫。广大市民,特别是全区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绿色祭扫,提倡以鲜花祭祀、踏青遥祭、植树纪念、网上纪念等方式缅怀故人。要依法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禁止在城镇街道、广场、道路、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公共场所进行抛洒、焚烧纸钱花圈和祭品等行为,逐步从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二、增强安全祭扫意识。严禁在森林防火区祭扫时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在指定地点焚烧、燃放。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抓好进入林区祭扫群众的管理,切实防止因祭扫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对违反《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提倡错时错峰祭扫。广大群众要根据人流、车流信息,尽量乘坐公共交通、错峰祭扫,避免出现安全隐患。祭扫车辆要文明礼让,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祭扫期间的客流特点,增开前往祭扫地区的专线公交车,对客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为广大市民祭扫提供出行便利。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路段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疏导交通,保障祭扫场所道路畅通。
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清明祭扫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善设施,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法规宣传、安全巡查、交通疏导、森林防火、治安管理等各项工作。
五、提供便民惠民措施。各墓园管理单位要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清明节期间要有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坚守岗位,保证各环节正常运转。要尽量增设便民服务项目,为群众文明祭祀活动提供优质、文明、高效的祭扫服务。要加强巡查检查,突出安全第一,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告。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