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升、副区长周新生参加会议。
自《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实施以来,我区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健全台胞投资保护与促进机制,在政策服务方面,台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通过完善协调联络制度、设立台商服务专职机构、搭建部门协作载体,为台企落户扩产提供便捷、及时、优质的服务。针对金坛台企多为小微企业实际,通过“上门问需”式服务,引导台企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我区台资企业发展总体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税稳定增长,截至今年3月,全区累计注册台资企业20家,投资总额达5788.56万美元。
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