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披露,去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达到43.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3.6%,而这也是自2012年以来,我国最终消费支出连续六年占GDP比重超过50%。与此同时,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高达58.8%,高出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26.7个百分点。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我国居民消费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
对于最终消费,国家统计局这样定义: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购房支出和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并不属于最终消费的范畴,其中,购房支出属于固定资产投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表示。
此外,在我国,最终消费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口径存在一定的差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在商业统计中经常使用的概念,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说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但除了餐饮服务,其他服务消费并不统计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口径内。
资料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