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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4-09

企业年金新规施行———

职工有望享受第二份“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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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区人社局邀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业务经理,向1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解读了《企业年金办法》,并就企业年金的办理流程进行了说明。今后,我区部分企业职工有望拿到“五险二金”。

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业年金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相当于职工的第二份养老金,“五险一金”保障模式将变为“五险二金”。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出国定居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建立企业年金的主要目的是改善职工退休生活,减少员工后顾之忧,吸引和留住人才,同时也可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

左玲 左彩霞 冯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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