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2日,记者在S340朱林段看到,从铜板桥至扬溧高速道口,区有关部门分边坡种植处置、堆积物处置、非公路标志处置三个组,对7公里长公路两侧各15米范围内的种植物、乱搭乱建、非公路标志等进行全面整治。
此次整治涉及朱林镇长兴村、朱林村和龙溪村,投入人员30人和装载机、割草机、挖掘机等10多台套机械。从早上8点半至11点,清理边坡种植物3000多平方米,处置非公路标志物8处,清运堆积物15处,达到了路面、公路用地和建筑物控制区无堆物和垃圾箱、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及广告、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的“八无”标准。
据悉,从4月中旬至月底,我区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交通、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对交通干线沿线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我区在去年完成S241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成功创建“畅、安、舒、美”示范路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着手对S340、S240、S239及其他县道开展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至今年底将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本次整治采取整镇推进方式,逐路逐段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搜查和整治,主要集中整治公路沿线边坡种植、非公路标志和堆积物,彻底改变交通干线沿线环境“脏、乱、差”现象,对违法设施和广告牌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提升综合环境,园林、航道等部门结合春季植树造林,对道路两侧树木缺失部位进行补植,我区省道、高速公路及航道等得到全面洁化绿化美化,成为“生态金坛”的又一张绿色名片。
蒋建君 周小平 刘玲
采访手记:
经现场踏查,此次整治问题较为突出的是公路沿线乱垦乱种现象,虽然去年以来公路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严禁公路两侧种植各种农作物,但仍有群众在公路两侧种植了莴苣、蚕豆和油菜籽等各种农作物,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上构筑设施、种植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