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加快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这次《意见》发布,明确了多项实质性工作由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管部门、国家外管局、国家统计局等配合,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进入全面部署推进的阶段。《意见》明确要求,统一规范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交易对手方所属经济部门、金融基础设施等基础统计要素的定义、口径、分类和编码等规则。相关部门制定行业统计标准,与基础统计标准协调对标。实现数据有效共享。2018年-2019年,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归集平台;2020-2022年,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资管产品综合统计(规模、关联性、资金结构、杠杆率、收益率、期限结构等),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的资管产品“一穿到底”,反应产品关联性、发现金融风险传染性、实现资金链条穿透性,建立资管产品统计信息系统,制定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制度,扩展统计监测,识别风险传染渠道。建立“机构对机构”交易对手统计模板,统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之间、内部机构之间、内部外部机构之间的交易和风险;统计金融控股集团的股权关系,穿透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统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金融活动,反映内部关联交易及风险。
建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统计指标与资产负债统计指标体系的对应关系,编制统一的金融业资产负债表,摸清金融业家底;完善金融活动的资金流量和存量统计,做好与国民账户的衔接配合;完善货币信贷统计制度与宏观调控总量指标,完善货币政策传导和流动性创造过程的统计监测;在此基础上完善对宏观杠杆率的统计测算。
完善上述各类现货市场及对应衍生品市场的统计,实现对股票市场与其他市场数据主要关系的关联监测。
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的统计制度,填补统计空白。资料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