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正式发布。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规范,对于外界普遍关注的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省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据此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无人驾驶”测试。
按照管理规范的认定,测试主体是指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同时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对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
业内人士说,这是国家首次从法律法规上对于“无人驾驶”的引导和规范,非常及时,也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信号。管理规则的出台,相当于将审批权力下放到地方,今后,各地参照国家标准,可放手开展“无人驾驶”路测。
资料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