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 I)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消息称,将遵循宏观审慎管理思路,针对不同类型机构的业务特征,综合考虑QDI I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内控合规等因素,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稳步推进QDI I各项工作,更好满足境内市场主体跨境资产配置需求。QDI I额度最新情况于每月末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公布。
下一步,外汇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QDI I改革,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I I宏观审慎管理,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助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资料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