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樊莹同志辞去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