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情况。数据显示,3月份,3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其中海南和辽宁上涨幅度最大,分别为3.3%和3.1%。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3月份,按算术平均计算,东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涨幅同比扩大1.1个百分点,比上月缩小0.8个百分点。11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海南、辽宁分别上涨3.3%和3.1%。与去年同期相比,10个省份涨幅扩大,辽宁、河北分别扩大2.6和1.8个百分点;天津涨幅持平。与上月相比,11个省份涨幅均缩小,福建、广东分别缩小1.3和1.1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3月份,中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涨幅同比扩大1.1个百分点,比上月缩小0.9个百分点。8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河南、黑龙江分别上涨2.5%和2.4%。与去年同期相比,8个省份涨幅均扩大,黑龙江、河南分别扩大2.2、2.1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8个省份涨幅均缩小,安徽、江西分别缩小1.5和1.0个百分点。
3月份,西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涨幅同比扩大1.3个百分点,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12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青海、甘肃分别上涨2.7%和2.6%。与去年同期相比,10个省份涨幅扩大,青海、甘肃分别扩大2.6和2.4个百分点;西藏涨幅缩小0.5个百分点;重庆由下降0.2%转为上涨1.9%。与上月相比,12个省份涨幅均缩小,重庆、四川分别缩小1.1和1.0个百分点。资料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