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对接资本市场 “跨市场新政”好戏连台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 31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取消流量“漫游”费7月1日如期兑现一季度物流业总收入2.1万亿元 同比增长8.2%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74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03

国家统计局:

31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情况。数据显示,3月份,3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其中海南和辽宁上涨幅度最大,分别为3.3%和3.1%。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3月份,按算术平均计算,东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涨幅同比扩大1.1个百分点,比上月缩小0.8个百分点。11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海南、辽宁分别上涨3.3%和3.1%。与去年同期相比,10个省份涨幅扩大,辽宁、河北分别扩大2.6和1.8个百分点;天津涨幅持平。与上月相比,11个省份涨幅均缩小,福建、广东分别缩小1.3和1.1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3月份,中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涨幅同比扩大1.1个百分点,比上月缩小0.9个百分点。8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河南、黑龙江分别上涨2.5%和2.4%。与去年同期相比,8个省份涨幅均扩大,黑龙江、河南分别扩大2.2、2.1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8个省份涨幅均缩小,安徽、江西分别缩小1.5和1.0个百分点。

3月份,西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涨幅同比扩大1.3个百分点,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12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青海、甘肃分别上涨2.7%和2.6%。与去年同期相比,10个省份涨幅扩大,青海、甘肃分别扩大2.6和2.4个百分点;西藏涨幅缩小0.5个百分点;重庆由下降0.2%转为上涨1.9%。与上月相比,12个省份涨幅均缩小,重庆、四川分别缩小1.1和1.0个百分点。资料来源:人民网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金坛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61号   邮编:2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