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很多人在怀疑是否患病时,很可能会选择通过搜索引擎查询病情,进而得出相应判断。但报道中所指出的互联网医疗广告乱象,显然有些触目惊心。即所谓的“医院”不再以救死扶伤为天职,而是将“疑似病人”作为摇钱树不断忽悠、尽可能地榨取其血汗钱。对此,监管部门和互联网平台理当高度重视,不充当无良医疗机构“谋财害命”的帮凶,避免再次发生“魏则西”悲剧。
广为人知的“魏则西事件”曝光之后,相关部门出台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明确界定为广告,并强调医疗、药品广告需经审查方能发布,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但现实中,以逐利为目的的部分医疗机构却屡屡违反相关规定,如不以广告形式出现,而以医疗知识普及、患者与医生之间的问答形式存在,这显然增加了迷惑性和可信度。
有的看似遵循了上述规定,却在患者咨询时故意夸大病情、夸大治疗效果,一步步引诱患者上钩,甚至将正常人的检测报告篡改为有病。如一些注意力不集中的,喜欢看手机的小孩,在家长通过手机咨询时被忽悠成“智力低下”、“自闭症”。这种做法,显然不是治病救人,而是“开发病人”、“忽悠病人”甚至谋财害命。
对于这种乱象,作为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无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稍有常识者都知道,作为一家正常的非“莆田系医院”,多数不会在互联网平台投放大量广告。大多数医院的口碑、医术都是通过权威医学期刊或者医学机构的认证或排名而广为传播,并非在互联网平台大肆投放广告就可以获得成功。
那么,作为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互联网平台,理当担负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和监管责任。如当用户搜索相关病情时,应提供相对客观、权威、公正的结果和介绍,不该不断地弹跳出各种医疗广告。甚至对其中明显违规的广告和明显不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不加审查和甄别,放任其祸害“病急乱求医”心态支配下的病人。对此,“魏则西事件”之后出台的《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均做了相应规定。
可以说,“魏则西悲剧”刚刚过去两年,监管部门及网络平台不该忘记。其理当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技术水平,如严格筛查投放广告者的资质,利用大数据优势筛查违规广告,处罚并清退背后的无良医疗机构。同时惩戒那些故意放纵违规医疗机构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进而倒逼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起到把关作用,而非将患者拖入医疗骗局之中。也让人们享受到较好的互联网体验,不至于不知不觉地陷入不良医疗机构精心设计的陷阱。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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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则西事件始末
1.2014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魏则西体检后得知罹患“滑膜肉瘤”晚期。
2.得知病情后,魏则西在西安的一家医院先后接受了4次化疗和25次放疗,但效果并不理想。
3.2015年9月,通过百度搜索和央视得知“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魏则西先后4次前往该院治疗。
4.2016年4月12日,魏则西去世,年仅21岁。
5.魏则西去世后,网友找出其在2016年2月26日一则标题为“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的问题回答。该帖将百度搜索和百度推广推上风口浪尖。
6.2016年5月2日,根据网民举报,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