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5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组织召开巡察东城街道党工委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情况反馈会。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陆斌同志宣读反馈意见,并传达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勇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东城街道党工委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与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接开展联动巡察,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专题调研、受理信访、调阅资料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5月15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陆斌指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东城街道党工委紧紧围绕服务“两个加快”,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以强化征地动迁、保障园区发展为重点,有力推进了街道各项事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2014年、2017年分别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动迁安置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突出贡献先进集体”。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践行“四个意识”政治自觉不够,学习贯彻十九大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加快建设和谐宜居新东城的站位不高,思考谋划不够;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引领街道全面发展的思路不宽、创新不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党工委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意识不强,在推进全面协调发展上不到位;党工委抓党建工作不力,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多,基层党建基础不牢,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弱化;村、社区、企业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党建工作品牌先进经验未能在面上推广,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不到位,党员发展把关不严,党费收缴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出现“老化”和“断层”现象,人员混编混岗使用问题突出,干部人事管理机制不完善;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研究不够,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重业务轻党务等现象,党工委书记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不能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风险防控排查不深入;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够,开展警示教育形式单调,缺少案例剖析讨论等教育活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薄弱,街道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力量不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机关作风建设抓而不紧,对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现象“拉不下脸”,动真碰硬还不够;对村(社区)账务管而不严,业务指导程度不够,监管制度执行不严格;“三资三化”推进不平衡,备用金制度执行不严格。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三方面存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突出、党组织把方向、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不强、责任担当意识有所欠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宽松软、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不够等问题。
陆斌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构建街道、村(社区)两级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组织人事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街道、村(社区)特点的人事管理模式、制度。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村(社区)“三资”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街道全面从严治党新水平。
陆斌强调,东城街道党工委要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党工委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王勇作表态发言,东城街道党工委将坚决贯彻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东城街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