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3日,苏盐货81528船舶因超限违法被我区地方海事处执法二中队处罚、船员记4分,标志着辖区船员违法记分执法行动全面启动。
据我区地方海事处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主要适用于对船员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实施累计记分。
《办法》规定,船员累记记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为15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根据船员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船员违法记分的分值为:15分、8分、4分、2分、1分五种。船员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5分,海事管理机构将会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并责令其参加相关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再次在船舶上继续服务。
陈建忠 蒋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