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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7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08

房屋安全管理再出新政

首次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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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了解决房屋安全管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几大难题,近日,新的《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一直以来,老百姓在主观意识上认为房屋安全是政府的责任,只要发现房屋安全有问题首先就找政府。《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依照国家、省最新的政策规定,首次明确了房屋安全责任人,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同时明确了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还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在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变动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的,还应提供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业主若拒不整改,将依法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周燕 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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