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发改委对外发布启动组织2018年度“苏州市循环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旨在加快苏州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012年和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批复苏州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2013年,苏州市建立市级循环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市区范围内具有示范效应的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项目。每年市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在1000万元左右,至今已有65个优秀项目享受扶持。按照规定,苏州市将对纳入苏州市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规划的项目予以优先扶持。申报建设项目的应为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年度废弃物循环利用量、再生资源深加工量或重点工程项目节能较有成效,建成后对资源产出率提高或碳排放强度下降有较好贡献。
(来源《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