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某小区车辆堵住了消防通道
本报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区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目前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已经无法满足业主的汽车停放需求,部分小区出现了违规占绿停车和毁绿改建车位、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现象,住宅小区内的停车矛盾不断加深。为规范住宅小区内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停车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区制定了《金坛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的制定遵循“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秩序管理,缓解突出矛盾”的总体思路,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办法》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中的职责和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单位,明确了住宅小区停车位售卖原则、租赁原则、租赁价格制定原则以及停放收益的使用原则。当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停车位与本小区住宅房屋套数的比例小于1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且不得将配套停车位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或对车位只售不租。在车位配置数量与房屋套数之比大于1时,业主购买和承租车位不受其可使用停车位数量的限制。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和其他场地配置的停车位,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租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以后由业主大会约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及其他场地的汽车停放收益,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