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提出,不仅丰富和深化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涵,更重要的是阐明了改革的性质和根本任务,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和总方向。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改革根本方向与根本路径的有机统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改革的根本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改革的根本路径。党的十八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与制度“三足鼎立”的格局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布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形成,这是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下一步要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如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路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充分说明,只有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才能实现现代化;只有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才能妥善应对和解决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水平是一个国家有序运行、健康发展、持续上升的重要条件,现代社会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有着时代的内涵和要求。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西方模式的简单照搬,而是要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要求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治理体系”不是独立体系,而是党的执政体系、国家管理制度体系、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