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慧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相关负责人,在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大厅完成了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领到了南京市首张“股权出资”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这是开展股权出资登记以来,江宁乃至全市首例以股权出资方式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据了解,股权出资是近年来较为普遍的一种出资形式,指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新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股东权益转让给新公司,使其成为新设公司财产的一部分,从而丰富股权权能,增加股权利用渠道,促进投资。然而,目前“股权出资”这一概念只有在《公司法》中出现,并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本着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的原则,考虑到企业实际需求和现实情况,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审批科立即组织研究并向市工商局请示,经过反复研究最后认为,该公司股权符合“可评估”“可转让”两个出资条件,可以作为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到有限合伙企业。基于此,区行政审批局为该企业办理了工商登记,南京慧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也成了我市首家登记的“股权出资”有限合伙企业。
《江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