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水稻保障水平,促进农民增收,今年我区试行水稻种植补充保额保险试点(以下简称“水稻补充险”),保障对象为规模种稻50亩以上经营主体,水稻补充险原基础部分(保险金额700元/亩)补贴政策不变,补充部分保险金额为400元/亩,费率4%;补充部分的保费承担比例为:市、区承担80%,经营户承担20%。
目前已有316户大户自愿投保,承保面积达7.6万亩,保费121.6万元,将为参保农户提供3000多万元的风险保障。该险种的开设使我区农业保险保障范围由传统的成本损失补偿向市场风险补偿拓展,受到了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欢迎。
杨静 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