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关于明确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请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新变化的要求,决定将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为1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