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工办、农林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市民咨询与投诉
史一飞 区农工办主任
贺建新 区农工办副主任
邓九胜 区农林局局长
11月9日,我区农工办、农林局领导走进政风热线。
市民询问,听说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有钱拿?具体是什么情况?
区农林局局长邓九胜回答:首先我们先要明确什么是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户)是指存栏量:生猪200头以上,家禽10000羽以上,奶牛5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他的扶持政策分为两块:
一是省级。《2018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化利用专项实施意见》支持内容:1、建设300立方米以上规模沼气工程和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2、有机肥回田利用,配套畜禽粪污和“三沼”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设备,开展循环利用;3、规模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设备和种养结合相关基础性设施,按照种养匹配的原则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
二是市级。《常州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支持内容:500头生猪当量以上规模养殖场,实现“两分一净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废水归集净化),按照种养结合模式,基本形成畜禽粪污全量利用。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中的一个或者两个就可以申请省市项目扶持,并不是您所说的治理改造就有钱拿,二是争取项目扶持。
市民咨询,在家开网店销售本地农产品是不是有补贴?
区农林局局长邓九胜回答: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方式,近年来在我区发展很快,相关的政策方面,我们一是对照常州的扶持政策,按照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10%的补助,上限30万元,这个政策是连续三年,从2018年到2020年的;二是我区的一个扶持政策,是根据我区农产品电商企业的经营实况,对在知名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型店铺的给予一店2万元的奖补,对在电商平台上产生的运营推广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给予30%的补助,上限为20万元。上述的区级政策是针对2017年年度的,2018年的区级政策还没有出台,可能会有部分调整,相关企业可以注意关注金坛区农林局网站的文件发布。具体事宜可与区农林局产业化科联系,电话为80189135。
市民询问,我是一名螃蟹养殖户,想参加保险,要怎么办理?
区农工办副主任贺建新回答:螃蟹参保条件:1、经过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水产养殖管理部门规定。2、螃蟹养殖户承包蟹塘连片在20亩以上。
保险责任:
1、保险蟹塘遭遇暴雨或洪水导致周边湖泊、河流达到保险最高警戒水位线,蟹塘水位超出当期螃蟹养殖标准水位30%以上(含),且超过48小时无法有效排水,导致保险内塘养殖螃蟹遭受损失;
2、保险蟹塘遭遇连续干旱导致周边湖泊、河流达到保险最低警戒水位线,蟹塘水位低于当期螃蟹养殖标准水位70%以上(含),且连续超过7天无法有效加水,导致保险内塘养殖螃蟹遭受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事故的损失而支出必要合理的费用,且以保险费20%为限。
理赔最高标准2000元/亩,投保金额农户交22元/亩,政府承担88元/亩。
市民咨询,今年稻田里草一直都控制不住,稻子收上来了,我家比村里其他家的少了100多斤,有什么好办法解决草多的问题?
区农林局邓九胜回答:草害是影响作物产量的一个主要威胁。稻麦田除草工作做不好,后期采用茎叶处理或人工拔草,不但增加生产成本,而且耗时费工,得不偿失。目前,针对麦田除草,区植保站提出了“麦田封闭除草技术措施”。利用药剂在杂草尚未完全萌发的时候对土壤进行封闭处理,抑制杂草的滋生,实现除草除早、除小、除了的目标。具体技术可以与区植保站联系,联系电话为80189051。
我们合作社主要是从事农机服务,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效益和抗市场风险,合作社想组织成员水产养殖和稻米种植,请问合作社是否可以多种经营?
区农工办副主任贺建新回答:2018年7月1日实施的《新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取消了原法有关“同类”农产品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同类”的限制,就意味着合作社可以多种经营。
我是一家农民合作社的理事长,现在合作社发展遇到瓶颈,我想拓展合作社发展空间,进一步促进成员增收,请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哪些经营和服务的业务?
区农工办副主任贺建新回答:《修订的合作社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服务的业务范围,第一章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1、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2、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3、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4、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邵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