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苏州日报》消息:日前,《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在京发布,测评结果显示,苏州市政府评估总分为763.88分,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9.54分,在全部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排名第四位。此次评估排名前十位的城市依次为:深圳、青岛、广州、苏州、杭州、上海、北京、南京、宁波和成都。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举办,今年是连续第六年发布评估报告。此次评估对象共计100个地方政府,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府所在地市、23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和46个其他城市。评估指标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等十个方面合计78项指标进行衡量。
评估通过网络检索、信息公开申请、实地调查三种方式,历时8个月,就我国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进行客观分析,总结被评估地方政府的先进经验,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优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概述,并相应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评估报告反映,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十个主要评估指标得分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政务公开排名第二,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排名第三,行政执法排名第七;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行政决策方面优势不明显,工作有待改进。(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