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自11月20日起,阿扎胞苷等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此次国家谈判的17种药品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为减轻参保人员用药负担,我区参照常州市本级标准,对此次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中未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范围的16个药品品种,也依照特药管理,按区特药报销政策,根据谈判价按职工医保65%、居民医保35%支付。
参保人员使用上述抗癌药品须按照我区特药政策实行“三定”管理,即定特药医院、定责任医师、定特药药店。参保人员经医保办初审、责任医师确认、医保经办部门复核确认后至特药定点药店购药,方可享受特药报销待遇。
截至目前,常州市特药医院有: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武进人民医院。特药药店有:人寿天医药商场、恒泰医药连锁奥园店、万仁大药房湖塘人民路店、金坛百姓大药房颐和店、溧阳国大人民药房中心店。
蒋建平 左玲 汤敖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