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市民咨询与投诉
上线嘉宾:
王俊平 人社局副局长
王金华 人社局副局长
陈国强 人社局副局长
倾听百姓呼声,架设沟通桥梁。11月30日上午,区人社局相关领导及嘉宾走进政风热线节目直播室,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有居民咨询: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于今年10月启动,但在缴费的时候发现,部分村委和社区要求居民另外购买50元意外险,请问这是咋回事?
王金华答复:我们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建议条件好的居民,可以买一份意外险,因为可以在两次报销以后,能增加报销的比例,但是必须搞清楚报销的程序及范围,另外是自愿购买,而不是强制。
有市民咨询:还有一个多月,不少在坛务工人员就要带着一年的收获返乡,他们能否全额拿到劳务报酬?
陈国强答复:针对所有的企业,特别是一些建筑行业,在建项目当中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们准备联合住建、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和人社局监察大队一起,到重点的项目进行排查,逐一排查农民工欠薪隐患,如果发现问题,我们及时要求他们整改。
市民王女士咨询:我的孩子今年大学毕业,我就想问问人社局,今年的事业单位招聘何时进行?
王俊平答复: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年份,我们简称是大部制改革,在大部制改革期间,为了确保各级党政机构人员的稳定,今年的招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展开。现在我们前期工作都已经准备好了,等大部制改革到位以后,就开始这项工作。
有市民咨询:今年11月份划入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钱为什么少了一个月?
王金华答复:原来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是从每年2月份开始,每三个月划一次,分别是当年的2/3/4月份,5/6/7月份,8/9/10月份以及11/12和下年度的1月份,一年分四次划。由于从2019年1月开始,金坛将使用常州市金保二期软件系统办理业务,从2019年1月开始,按常州标准,对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账一次。所以这次只划了11和12月份。
有市民咨询:职工退休时出生年月是如何界定的?
王金华答复: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明确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有市民咨询:想了解关于2014年10月及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有哪些?
王俊华答复:对于2014年10月及以后时间段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目前政策依据是原在职期间的老工资标准退休,就是按照2014年9月份的工资标准为计算退休待遇的基数,不按照2014年10月调整国标后的工资标准办理。这一部分人员目前享受的退休待遇为临时退休费,需要等到养老保险政策正式出台后再进行退休待遇调整。
有市民咨询:职工医保到退休后还要继续缴吗?
王金华答复: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职工医保缴费不满规定年限(男连续缴费满25年、女连续缴费满20年)的,必须从退休审批之日起三个月内带退休证到社保中心退管窗口一次性补足职工医保费用,否则将影响医保正常待遇的享受。一次性补足费用后,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之后无需再缴费。
孙婷